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将有法可依

日期:2015-08-25     浏览:8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包括唐绍仪故居在内,分布于珠海各区的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或将有法可依了!媒体日前报道了《白石街:城市更新选择题》与《游客喜欢的是民风有民才有风情》,其中后文被市委
   包括唐绍仪故居在内,分布于珠海各区的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或将有法可依了!媒体日前报道了《白石街:城市更新选择题》与《游客喜欢的是民风———有“民”才有风情》,其中后文被市委宣传部在《舆情通报》第150期予以全文转载,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同志阅后作出专门批示,并请龙广艳副市长予以研处。

  依据李嘉的批复意见,珠海市文体旅游局针对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形成了《珠海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及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报告(下简称报告)。南都记者昨日独家获悉,这份报告为珠海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的雏形,已于日前获得市政府的批复。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珠海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将有法可依。

  据悉,未来,珠海将主要采取“私人与政府合作”的形式对私人不动产进行维护与开发。记者同时获悉,珠海市文体旅游局于日前首次向珠海市政府申请成立珠海市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珠海市文物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咨询机构。这一申请昨日也正式获得珠海市政府的批复。

  在分散于珠海各区的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中,位于南屏的北山村算是一个保护得力的成功案例。负责北山村文物不动产管理运营工作的珠海北山力禾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薛军提出,希望政府能够协助企业进行民宅的管理,出台相关的规定,“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由政府向居民承租,政府再以相同的租金或略高的租金转租给意向文化企业,共同推动私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现状

  法律滞后缺失导致保护不力

  目前,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陆续出台了《物权法》等新的法律条例,但文物的管理体系和法律依据相对滞后,对私有产权文物的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一些私有产权文物的拥有者认为,自己的物业自己说了算,政府无权干涉。其中一些人迫于家庭人口的增加,原来的居住条件已不能满足现在的生活需要,不愿意继续蜗居于旧房屋,强烈要求推倒旧建筑进行重建,这严重威胁到文物本体。

  还有部分私有产权文物的拥有者不懂得文物本身所具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随意并私自修整、装修文物建筑,导致一些文物的本体受到严重的破坏,这一点在历史文化名镇唐家湾表现得尤为突出。

  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抢建现象比较严重,严重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周边环境及历史风貌。

  报告引用南都7月9日报道《白石街:城市更新选择题》称,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白石街在如今的城市化进程中就遭遇了村民自主违建的情形,这条街两侧主要是已有百年历史的具有乡土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祠堂,但绝大多数是私人产权的物业,保护难度较大。

  另外,个别私有产权的拥有者拒不配合,导致部分私有不可移动文物无法进行修缮和正常开放,这方面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唐绍仪故居遇到的问题最为典型(南都于6月11日报道《唐绍仪故居产权之争》),截至当前,唐绍仪的孙子以及孙媳妇仍居住在里面,拒绝外人进入参观。

  与此遭遇同样尴尬境况的是,位于金鼎会同村的中西合璧的近代建筑———栖霞仙馆,因为产权的问题,文物部门多年来都无法介入进行维修保护,任凭风雨侵蚀。

  机遇

 书记批示珠海一月完成调研

  2012年7月9日,南都发布题为《白石街:城市更新选择题》的封面报道。2012年7月11日,南都又在ZB 04版刊登了《游客喜欢的是民风———有“民”才有风情〈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及民间人士畅谈珠海文物保护现状及困境〉》一文,其中后文被市委宣传部《舆情通报》第150期予以全文转载,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同志阅后作出专门批示,请龙广艳副市长予以研处。

  8月17日上午,龙广艳副市长主持召开珠海市文物保护工作协调会,要求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私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调研小组除了结合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数据进研究讨论外,还对中山、东莞、深圳以及安徽省歙县等地的私有产权文物的保护进行了考察,并最终形成了调研报告。

  正酝酿私有不可移动文物条例

  调研报告着重提到,珠海目前正酝酿私有不可移动文物条例,未来的私有不动产文物条例,将会很大程度上采纳调研报告中的内容,着眼于可操作性的程序和细节等,不会泛泛而谈。

  比如在强调私有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的同时,会制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在这个范围和控制地带内兴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也要进行明文约束,比如地点、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都要与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

  此外,新条例还将明确规定私人修缮文物的方案必须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当地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对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对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环境风貌有影响的,要区别情况,进行改造;对于危害文物安全的,要限期治理或搬迁。

  哪种保护方式最佳?

  物业产权托管政府方式最适宜

 报告中,市文体旅游局对私有产权文物的保护提出了私人主导、自主保护;私人与政府相互合作、共同保护;以及政府主导保护三条路子。但经过调研,他们认为,最适合珠海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路子应该是第二种。

  私人主导政府主导都不合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规定,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主体,即产权所有者就是其保护责任人,对本身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有关文物的行为应该有强制性的认识,且必须承担全部的日常维护、修缮和安全等责任。文物法同时对其违反相关保护规定也作了处罚的规定。

  如果能严格贯彻《文物法》精神,从法规建设上来看已根本上解决了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人缺位的现状。但事实上,在执行中,这往往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共同承担起文物保护的职责,执法部门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文物行政部门不断完善奖惩措施,将文物保护责任人的基本行为明确化、条文化。也就是说,如果以第一方式来由私人主导、自主保护,是很难实现的。

  那么,什么是政府主导保护的方式?

  即通过土地置换,产权转移,由政府将私有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国有保护体系这种方式,就是政府以现金、实物、土地等资源为代价,进行土地置换和产权转移,将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权收归国有。但这种方式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成本太高。除非是特殊的情况,走这种模式不现实。

  私人政府合作最有利于保护

  那么,第二种模式“私人与政府相互合作、共同保护”为什么最适合珠海呢?据了解,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采用的管理模式也正是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就是私人委托政府无偿代管、使用其所拥有产权的文物,或者把文物有偿出租给政府。双方通过委托书,除了规定私人业主必须承担必要的保护责任之外,还通过政策和经济杠杆,立足实际,由政府出资,共同维修、管理和利用好私有不可移动文物。

  如果产权人众多且分散在不同地区,难以全部集中起来统一思想、无法解决争议的文物点,可以根据多数权属人的委托意见,通过与多数业主签订授权书,把文物无偿委托给当地政府进行代管,即“产权托管”,或者政府以租金方式获得文物的使用权与管理权。这两种情况下政府就可以获得文物在一定条件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便于对其进行保护修缮和利用。

  安徽歙县的文物保护专家指出,无论将来发展如何,我们目前的原则是尽量搁置争议,由政府出资先把文物保护下来,至少为以后的争议保存了文物实体。文物是无价的,如果目前没有好的办法,政府又不能和私有产权者进行有效合作,那么文物一旦毁灭,一切都将无从谈起。

  私人利益如何平衡?

  应对产权所有者权益立法保护

  不过,调研报告指出,在私人与政府相互合作的模式中,私人业主的文化素养、文物保护意识和经济基础都是关键因素,综合情况较好的私有产权业主就能充分意识到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与政府的合作中就很顺畅,甚至会做出各种让步,如无偿让出使用权,否则就会产生抗拒意识甚至漫天要价的投机倾向,导致无法合作。因此,提高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的教育工作,发展好经济,提高市民生活的经济基础,是长远解决该类文物保护问题的根本所在。

  南都在过去的私产文物保护系列报道中,多次谈到文物保护与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冲突问题,市文体旅游局发布的调研报告中,也将此问题列为“重点难题”,截至目前为止,市文体旅游局仍然期盼着珠海出台私有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条例,以此为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法规支持。

  原住民因自身居住条件要建新房的,如何解决其出路问题?职能部门按照怎样的具体标准与私人产权拥有者进行谈判?这些需要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通力研究,并且以地方政策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的内容,希望能够形成政策法规予以解决。

  据悉,广州市有明确规定,广州市的私有不可移动文物将享受“保养”补贴,政府做工作鼓励私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者与文物部门签订保护协议,如果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其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则文物行政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标准给予补贴,而珠海缺乏发放文物补贴的政策。

  数据

  全市私有不可移动文物共71处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珠海市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 15处,其中私人拥有与产权的不可移动文物共71处。从总数来看,私有不可移动文物占到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17 .1%,约为六分之一。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陈芳故居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容闳故居、苏曼殊故居、唐绍仪故居、古元故居等,是我市重要的历史名人故居,在海内外的影响较大,保护面临的压力较大。

  从类别来看,这71处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是古墓葬、古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集中在清末和民国这一时期,为6 1处,明代及明代以前的仅有10处。

  成功个案

  北山村

  文化公司运营 打造音乐节

 在分散于珠海各区的私有不可移动文物中,位于南屏的北山村为其中一个私有不可移动文物聚集点之一。在今年10月举行的北山国际音乐节时期,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两度前往北山村,盛赞北山村的文物保护得力。昨日上午,珠海市文体旅游局文物科潘恒也告诉记者,北山村为珠海的文物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据悉,北山村的标志性建筑———杨氏大宗祠以及杨匏安纪念馆等,目前由珠海北山力禾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着管理运营工作。该公司总裁薛军介绍,公司看中北山村历史文化氛围,周边有70多套古宅,于2006年向北山村委租用了包括杨氏大宗祠在内的5套村集体用房,并出资进行修房修复与环境改造。2009年,代表性工程———北山大戏院顺利开馆,此后连续三年举办了国际音乐节。今年以来,薛军又租下三套古宅,其中有一套为私有不可移动文物。

  薛军谈到,北山村采取“原生态、原民俗、原住民、原产权”的原则进行设施以及装饰等改造,聚集了大量的人群,为周边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家庭产业创业机会,增加了周边居民的收入。村民在受益过程中,对古村落的价值认知更为深刻,因此提升了他们对古村落、古宅子的保护热情。

  不过,在对古宅进行利用时,私有民宅比集体用房更加困难。薛军称,希望政府能够协助企业进行民宅的管理,出台相关的规定,“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由政府向居民承租,政府再以相同的租金或略高的租金转租给意向文化企业,共同推动不私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

  相关链接

 市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复

  今年11月7日,珠海市文体旅游局首次向珠海市政府申请成立珠海市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珠海市文物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调和咨询机构。这一申请昨日也正式获得珠海市政府的批复。据悉,珠海市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陈英担任,副召集人由龙广艳担任,珠海市20余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均为联席会议成员。

  据介绍,联席会议的职能包括研究和审议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大政策措施及保护项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拟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历史文化遗产专项经费的安排及使用情况等。

  市文体旅游局承担会议的日常联络工作,并负责以简报等形式向各成员单位报送联席会议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工作信息。会议每年召开2-3次,如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全市各项重要的文物工作进行业务论证会、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古村落、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规划、申报文本、文物科研项目、设计和修缮方案等进行评估或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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