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湖摩崖石刻在浙江省武义县柳城畲族镇清湖村,题刻于该村清修寺东北侧溪流——花溪的东侧岩壁上。石刻刻于民国,面西,有三块,字迹清晰,颇见功力。自南往北排列分别为“水月通禅”、“水木清华”、“花溪”,均为楷书阴刻。
“水月通禅”石刻自北往南横书,北侧小字纵书落款“许绍隶”3字。题字离地约4,92米,4.76米×0.8米大小。该石刻为时任浙江省教育厅长许绍隶所题。字迹经风雨侵蚀,略有残损。
“水月通禅”石刻北侧月30米处,为“水木清华”石刻,亦自南往北横书,离地4.4米,8.7米×1.42米大小。另落款纵书“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1字。为时任金华行政督察专员李楚狂所题。
“花溪”石刻在“水木清华”石刻北侧约5米处,纵书,题字3.55米×2.78米大小。石刻另有上下款,均纵书,上款题“甲申初□”4字,下款落“詹世骝”3字。詹世骝传为时任省政府秘书。
据当地村民回忆,石刻系因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前后,日寇侵华,江浙时局动荡时,浙江省教育厅等部分办事机关紧急转移至清湖村办公时所刻,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当时的那段历史。(浙江文物网 邵路程)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