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关大屋现状重视业主补偿诉求 保护古建文物迫在眉睫

日期:2016-02-21     作者:99古建    浏览:91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西关大屋是清末豪门富商在广州城西西关角(今荔湾区)一带兴建的极具岭南特色的广州传统民间住宅形式,多依山傍水而筑,整体格局上主屋和偏房搭配有致。可以说,西关大屋是研究明清古建筑和当时社会风情的活化石,比如说逢源大街8号,它的每一根梁椽都能生动

  西关大屋是清末豪门富商在广州城西“西关角”(今荔湾区)一带兴建的极具岭南特色的广州传统民间住宅形式,多依山傍水而筑,整体格局上主屋和偏房搭配有致。可以说,西关大屋是研究明清古建筑和当时社会风情的“活化石”,比如说逢源大街8号,它的每一根梁椽都能生动的讲述一段历史。但是由于西关大屋的建筑骨架以木头为主,日蚀月侵,不利于保养,导致一些仅存不多的西关大屋还在加速消亡。保护西关大院,就是盘活了一段历史,当然值得鼓励。
保护古建文物

  我们看到,在这次逢源大街8号“生存还是毁灭”的保护风波中,一边是主屋8号屋主对古建原貌的苛以求之,一边是偏房8号之一和8号东座业主对原房屋结构疯狂的偷梁换柱。分析起来,“正牌”业主为名门望族之后,又目睹国外对于保护古建的卓有成效,其对8号老屋的保护更着眼于老屋传递出的文化传承价值。而8号之一和8号东座的业主从清朝至今,老屋中间数易其主,这些业主购买老屋的目的比较分散,其中不乏有单纯的经济投资目的。但是,一边是周边民房的平地变高楼后原民房业主利益的极速增长,一边是古建业主为了保养古建付出巨额的维修费用,在巨大的利益失衡和强大的利益驱使下,一些老屋业主干脆就置文保法于不顾了。

  事实上,近年来广州多地出现了“坚决反对”将一些古村老房列为历史建筑的集体性诉求,有些甚至险些酿成社会群体事件。这些业主诉求的主题很明确,就是坚持要求参加城中村改造以获得补偿。在很多人看来,与保护文物、盘活历史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相比,能拿到一笔拆迁补偿费用显得更实在。这种看法虽然短视,但是却真实反映了业主的利益诉求,以及当前保护古建中呈现出的尴尬现状。

  说到底,古建等文物的存或去之争,反射出的是一种典型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失衡的状况。西关大屋等古建传递出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一种公共利益,保护这种公共利益就要付出成本,当然也没有理由将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负让业主们一已承担。像逢源8号业主一样,长期保护老屋不但要已付出不菲的经济成本,还要抵御各种外部的利益诱惑,如果在装修方面改变原有格局,还得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从《物权法》角度而言,部分业主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自己的财产权即个人利益实际上受到了损害,这时社会理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

  当然,对政府而言,最好的补偿方式是让业主从其不动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中获得经济上的升值空间,这也是社会对业主补偿的最佳方式。也就是说,保护古建文化的方法很多,但是殊途同归,最后都要归结到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的产业化这条路上,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文化,还能不断的拓展文化。

  就此次逢源8号古建保护之争而言,还要落实一个“打包”保护的概念。实践证明,对古建保护要走规模保护之路。成片保护,“打包”保护能在整体上还原古建文物的历史风貌,也更能清晰的映射出现实的商业价值。所以当务之急,政府要切实解决逢源8号一分为三的产权问题,比如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将两边的偏房收归国有,“三位一体”之后,才有利于对这座硕果仅存的关西大院的整体保护。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对产业文化的重视,广州现在已处在并非单纯的追求经济价值的阶段了,而是具备了用政策、用经济偿还业主、连片“打包”保护古建的能力了。去年5月出台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规定,改府应用专项文物保护资金以补助和鼓励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业主加强文物保护,走出了政策牵头、群策群力、共同保护古建文物的坚实一步。只要我们不断加大对古建文物的保护和冶理力度,合理补偿,把有文化价值的古建连片保护,就一定能把广州的文化之根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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