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宁夏区委呼吁:莫让不当开发影响古建筑保护

日期:2015-09-07     浏览:70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中国古建筑学会-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 2015-05-12  来源: 人民政协报

北武当古建筑保护的遗憾之举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避免百年古建筑走入开发误区,是我们要思考并迅速行动的重要问题。”4月21日,民革宁夏回族自治区委提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委在今年自治区政协全会上提出了“加强古建筑开发性保护的提案”,呼吁切实采取保护措施,莫让百年古建筑遭遇不当开发。 “北武当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是目前宁夏最大的生态旅游景区。由于新建的锅炉房、厢房等建筑对原有古建筑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导致北武当庙未能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影响了国家文物保护项目及资金的争取。”该负责人说。 民革宁夏区委调研时了解到,宁夏现有登记在册的各类古建777筑104处,然而,全社会共同保护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不浓,共同参与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共同参与保护古建筑的机制不顺畅,给古建筑保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大部分古建筑等仅通过门票收入或信众供奉支撑保护修缮费用。古建筑大部分文物遗址位于野外,保护难度较大。此外,还存在古建筑的管理保护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等问题。 对此,民革宁夏区委建议应对全区古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将古建筑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十三五”文化旅游产业的整体规划。应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古建筑保护机构,建立起一支高素质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加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古建筑保护经费要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按比例增加,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破坏严重的古建筑投入资金加强保护力度。加强城市开发建设中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土地、规划、城建、市政等有关部门在建设中重视古建筑保护工作,基本建设项目应在项目选址和立项前报文物部门,由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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