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塔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期:2015-08-23     浏览:91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红山塔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局)获悉,乌鲁木齐红山公园红山塔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类别命名。     红山塔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大桥北侧的红山之峰(现红山公园内),与雅玛里克山砖塔遥相对应。曾是为人们生活平安,镇妖而建。如今,它成为乌鲁木齐这座边疆城市的名片。红山塔建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现已有200余年历史,成为红山的灵魂所系。     据了解,红山公园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红山塔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导游讲解与服务接待工作,积极挖掘、培育和传播红山宝塔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还在红山宝塔处设置围栏和80米安全防护铁网,保证游客人身安全;同时,加大宝塔周边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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