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文物保护措施不断完善

日期:2015-08-23     浏览:66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欧洲文物保护措施不断完善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保护文物使命神圣。要合理利用文物资源,让文物“活”起来。树立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习近平主席关心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在公众中也掀起了关注文物保护的热潮。如何保护文物,如何更好地发挥文物的作用,欧洲各国的经验值得学习。德国自查“灰色文物”德国各博物馆最近开始自查,以确保藏品身世清白。原因在于德国正推动一项立法修正案,规定只能购买、展出此类文物。去年夏天,巴登州博物馆将两件有争议文物交还希腊,足以显示自查力度。在德国考古界,巴登州博物馆以大胆收购藏品著称,在“水深”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上颇多斩获。该馆长期藏有两尊希腊基克拉迪文化抽象雕塑,是众多藏家垂涎的史前青铜器时代文物。然而,由于这两尊雕塑是非法盗墓出品,巴登州博物馆和希腊就其归属长期扯皮。德国《明镜》周刊认为,巴登州博物馆如今归还希腊文物,是新一代艺术品管理人员成长接班的结果,也显示德国考古界开始更加重视文物获取手段的合法性。早在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通过一项反对文化产品非法交易的公约,但直到2007年德国才成为缔约国,而且对交还文物仍有诸多限制和要求。公约在德国生效以来,还没有任何一件有争议文物依法完璧归赵。这种局面必须改变。“博物馆馆长对藏品的热爱和贪婪往往导致他们成为非法交易的帮凶。”巴登州博物馆馆长埃卡特·科恩说,“在考古界,从某个匿名瑞士藏家手中得来的文物绝对不算清白。”
古建交流交易群:143623678

上一篇:有古建筑提示牌上写“允许吸烟”

下一篇:德国文物古迹的保护之“道”

 
 
更多>猜你喜欢 古建筑资料

0相关评论

服务热线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