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要有新思路

日期:2015-08-23     浏览:74    评论:0     标签:
核心提示:文物保护要有新思路
    日前,《留住历史根脉传承中华文明——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纪实》一经发表,在全国文博系统和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文物,记录着民族的历程与记忆,承载着历史信息、科技信息,又兼具审美和艺术价值。文物还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珍贵而脆弱。     在市场经济下,如何做好繁重而艰巨的文物保护事业,留住历史根脉,传承中华文明,成为一道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命题。     成果累累压力仍重     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故而我国文物数量多、品种全、精品多、发展序列完整。祖先为我们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物遗产,也留下了保护它们的重任。     我国现代保护文物古迹的活动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1949年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事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200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确定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得以确立,从而为新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11年,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束。此外,南水北调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各方积极参与。     随着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进一步应用于文物保护之中,文物保护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在保护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所进展。     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文物保护事业也面临考验和挑战。近来,频发的火灾让数百年历史的古寨、古城楼化作灰烬;重要文物被走私出境;盗墓猖獗,文物惨遭破坏;商业开发摧毁了文物建筑和街区历史风貌,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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