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山纪念堂加固修缮保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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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11 22:2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古建筑招标区域: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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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中山纪念堂加固修缮保护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0CJ00448号)批准建设,设计方案已由福建省文物局以(榕文广新审〔2017〕026号、闽文物字〔2017〕403号、榕文物保〔2017〕299号)批复,建设单位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冶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修缮费用金额约250万元左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中山纪念堂加固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时暂无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具体以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准,工程费用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按实结算。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0CJ00448号);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古建筑范围或近现代建筑范围)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所属地为福州市辖区的1个省级文保项目或2个市级文保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由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依据建市[2017]241 号文的要求,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按否决投标处理。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05 月 08 日至 2020年 0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采用匿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05月 25日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福建省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76号民主党派办公楼

  电话:13328862407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 10 号,邮编: 350001

  电话:18350786619,传真:/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6916,传真:/

  联系人:小朱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新城6号楼

  联系电话:0591-8316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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