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朱子文化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6-12-19 09:3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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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6-11-29 05: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12-19 09:3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6-12-19 09:3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6-11-29 05:3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朱子文化廊已由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明发改投资〔2016〕2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溪西岸(东新五路大桥至三明大桥)沿河景观(翁墩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景观总面积约52244.36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52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滨水步道及广场工程;(2)朱子文化廊起点、朱子问天、素心茶楼、朱子书院、朱子广场、沙州画卦、文公阁、朱子家训、中式古代码头等节点建筑及小品设施工程;(3)绿化工程;(4)水电工程;(5)休闲座椅、栏杆、环卫、标识系统等附属工程。具体以财政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014979.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五路大桥至翁墩立交段景观土建部分于2017年01月31日前完工;
2.6. 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不低于 二 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的 市政工程 类信用得分确定。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如有需要应提前三天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预定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6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需由投标人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出具;③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本省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三明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三明公共资源易网(www.smggzy.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4楼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7992820      联系人:    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6-2号  ,邮编:  365000  ;
联系电话: 0598-8226793  ;联系人:  黄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59387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监管部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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