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卫文庙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6-12-09 14:3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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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6-11-21 18: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12-09 14:3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6-11-21 18: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6-11-21 18:00:00
 
1.本招标项目永宁卫文庙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闽发改备[2016]C07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狮市永宁镇永宁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总投资:本工程造价为265.0788万元,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1)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482.95M2,其中大成门及两庑:278.81m2,大成殿204.14m2。②层数及檐口高度:单层建筑,檐口高度:大成门及两庑3.9m、大成殿3.675m;主要内容包括大成殿修缮工程、大成门及两庑复建主体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市永宁镇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另加缺陷责任期止,如遇工期延误,监理费不予调整。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265万元以上(含265万元)的古建筑工程。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的,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4.5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保证金: 壹仟元人民币(下同)。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1)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选取法 。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8:00至2016年11月21日18:00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188583。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石狮市永宁镇永宁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石狮市永宁镇                                      地址:泉州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1号楼六层
邮编: 362000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 18959959666                            查询电话:18850235067
E-mail:                                                       E-mail:
传真:                                                        传真:0595-22188583
联系人: 施女士                                              联系人:小朱
监管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点: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1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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