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文物管理局关于宝丰县香山寺大悲观音大士塔广场及周边提档升级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7-07-27 09:0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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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7-07-11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07-27 09:0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7-07-27 09: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7-07-27 09:00:00
   1、招标条件
  宝丰县香山寺大悲观音大士塔广场及周边提档升级工程,招标人为宝丰县文物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因第一次报名不足三家流标,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文物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香山寺大悲观音大士塔广场及周边提档升级工程;
  2.2项目编号:BFZC2017-BG-5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353万元;
  2.4建设地点:宝丰县香山寺;
  2.5招标范围:铺装绿化、停车场建设、公共厕所、管理用房及配殿,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铺装绿化、管理用房及配殿;
  第二标段:停车场及卫生间建设。
  2.7工期:两个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古建筑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文物保护施工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及证明材料);
  3.2.3公司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标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4企业自2014年6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相关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投标企业若为外省企业的,需到河南省文物局备案;
  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及证明材料);
  3.2.3公司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标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4企业自2014年6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相关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提供2014-2016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2、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
  3.5、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省内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网页截图。
  3.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审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7、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五大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企业注册地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可随时查询,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不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
  2、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招投标过程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随时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独立提供)。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或模糊不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2016〕38号)》文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图纸复印费据实收费,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9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文物管理局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232688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单元8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03381332375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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