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李一氓故居和陆游祠文化地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7-06-03 10:3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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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7-05-31 23:59: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06-03 10:3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7-06-03 10:3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7-05-31 23:59:00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李一氓故居和陆游祠文化地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发改立项[2016]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立项[2016]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1130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天彭镇、丹景山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彭州李一氓故居进行保护性维修,并对丹景山陆游祠进行提档升级及相关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等。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资质的单位;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5月31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网址:www.pz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400-9618-998),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龙门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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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83885861
  传真:028—8388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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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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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6722578
  传真: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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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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