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景观塔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7-06-10 14:17: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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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7-05-26 14:17: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06-10 14:17: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7-06-10 14:17: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7-05-26 14:17:00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工程名称:湖滨新区景观塔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监理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工程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河口区景观塔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7]16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内容为建设景观塔1座,高51.85米,建筑面积2787平方米。

计划投资:本项目总计划投资约3548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约349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58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融资。

工程地点:河口湖滨新区健康养生岛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与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3、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业绩:

①投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额在1500万(含)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②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自2014年5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额在1500万(含)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注:以上业绩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签证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2)经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经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 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7年5月22日、5月23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30分)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2、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开具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页(须体现公司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业绩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页(须体现公司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联 系 人:盖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333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河口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365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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