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7-06-12 09:0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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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7-05-22 08:08:37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06-12 09:0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7-06-12 09: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7-05-22 08:08:37
   蟠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以上工程的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蟠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招标
   3、工程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63289.31㎡(其中包含公园部分占地面积约为449117㎡,杨坑休闲小游园部分占地面积为14172.31㎡ ),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亿元。
  5、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蟠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勘察;二标段为蟠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勘察外业见证。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工期:工程勘察时间要求:30日历天(实际工期从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书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至提供勘察报告止)
  8、招标范围:一标段为蟠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勘察;二标段为蟠龙公园(含仿古建筑及杨坑小游园)建设项目的勘察外业见证。
  9、工程质量要求: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应真实有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一标段(勘察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外埠来赣单位必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通知》(赣建设【2006】66号)办理有效的进赣备案登记手续;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勘察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勘察单位,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标段(勘察外业见证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图审资质,且符合赣建字[2013]2号文的要求;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经验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②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工程勘察工作经历,并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拟派本项目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要求:数量不少于2人且必须符合现场工作进度需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业见证员上岗证,且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4、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勘察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勘察单位,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四、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0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①单位名称②组织机构代码③基本户开户银行④基本户帐号,已采集信息的单位无需再次登记。
      五、其他
  1、本工程标段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开标时,按照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标,如投标人在一标段中排序第一,可继续参加二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排序。
  2、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如因招标人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招标单位: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普海
  办公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李昕
  联系电话: 0797-86822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建平                   
  邮政编码:                341000                    
  办公地址:     赣州市富地中心4号楼2楼    
  联 系 人:   张全海      联系电话:  13479797822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8
  2017年5月22日
  录入时间:2017-5-22 1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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